通知公告
发布日期: 2020-11-10
公司各部门:
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《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办法》(中铁物人力〔2020〕103号)要求,开展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系列范围
工程系列范围:从事物资管理、招投标、市场营销、物流管理、国际贸易、项目开发、项目管理、科学研究、生产管理、工艺设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管理,及战略管理、基建管理、安全管理、设备管理、信息管理、计划管理、行政管理、人力资源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经济系列范围:从事企业管理、经济管理、计划管理、企改政研、人力资源、行政文秘、企业法律顾问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会计系列范围:从事财务、会计、资金管理、审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二、认定标准
1.硕士研究生毕业,可认定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;
2.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,可认定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;
3.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,可认定具有员级专业技术资格,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后,可认定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。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可比照大学专科毕业生办理。
4.中专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,可认定具有员级专业技术资格,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后,可认定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。
三、报送材料要求
1. 报送材料要求整齐规范,统一使用附件表格模板。A4纸正反面打印,附有关材料清单。
2.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,需填写《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》,并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。
3. 于2020年11月17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综合管理部。
附件:《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》
综合管理部
2020年1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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